李笑来的韭菜论:录音门事件暴露的行业真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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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加密货币的江湖里,李笑来是一个绕不开的名字。他曾是无数人眼中的‘比特币布道者’,却因一场‘录音门’事件,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。那句‘傻 X 共识’的言论,究竟如何折射出加密货币的本质?早期布道者又陷入了怎样的道德困境?今天,我们就来揭开这场风波背后的行业真相。

“录音门” 事件:一场意外的行业坦白

2018 年 7 月,一段长达 50 多分钟的录音在网络上疯传,录音中的主角正是李笑来。在这段私下谈话里,他毫不避讳地称普通投资者为 “韭菜”,直言 “区块链世界里最大的价值共识是傻 X 共识”,还曝光了不少加密货币项目的炒作套路 ——“项目包装得越像那么回事,越能骗到钱”“所谓的价值投资,在币圈就是个笑话”。

这段录音像一颗投入湖面的巨石,瞬间激起千层浪。要知道,在此之前,李笑来以《把时间当作朋友》作者、新东方名师的身份跨界进入加密货币领域,出版《区块链小白书》,四处演讲推广比特币,俨然一副 “行业导师” 的模样。无数投资者因为他的推荐入场,将他视为精神领袖。而录音里的言论,与其公开形象形成巨大反差,让许多人觉得 “信仰崩塌”。

面对舆论风暴,李笑来先是沉默,随后在微博回应称录音是 “酒后胡言”,是 “被恶意剪辑的私人谈话”,但并未否认核心内容。这场风波不仅让他个人声誉一落千丈,更撕开了加密货币行业温情脉脉的面纱,让外界看到了市场背后的投机与博弈。

“傻 X 共识” 与加密货币的本质之争

李笑来口中的 “傻 X 共识”,看似粗鄙,却精准戳中了加密货币市场的痛点。在传统金融市场,资产价格往往与实体价值挂钩,比如股票对应公司盈利,黄金依托避险属性。但加密货币不同,它没有实物支撑,也缺乏监管背书,其价值几乎完全依赖市场共识 —— 大家相信它有价值,它就有价值。

这种 “共识” 的脆弱性在市场中体现得淋漓尽致。比特币从几美分涨到 6 万美元,又在短时间内腰斩,价格波动远超传统资产。许多山寨币更是靠着 “拉盘”“喊单” 制造虚假繁荣,一旦共识破裂,便一文不值。李笑来在录音中说 “赚钱的逻辑就是,找个傻子信你,然后你再找个更傻的傻子把东西卖给他”,这番话虽然残酷,却道破了不少加密货币项目的生存逻辑:炒作大于价值,流量决定价格。

但支持者并不认同这种观点。他们认为,加密货币的共识建立在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、不可篡改等特性之上,是一种新型的价值载体。比如比特币的总量恒定,规避了通胀风险;以太坊的智能合约,为去中心化应用提供了土壤。在他们看来,早期的 “泡沫” 是技术普及必经的过程,就像互联网初期的.com 泡沫一样,最终能沉淀出真正有价值的技术与应用。

这场关于 “共识” 的争论,本质上是对加密货币价值来源的拷问:它究竟是技术革命的产物,还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庞氏骗局?

早期布道者的道德困境

李笑来的困境,也是许多加密货币早期布道者共同面临的难题。他们大多是技术信仰者,最初带着 “改变世界” 的理想进入行业,却在资本的洪流中逐渐迷失。

作为最早一批接触比特币的中国人,李笑来曾说 “我之所以布道,是因为我相信这个东西能改变世界”。他确实推动了比特币在中国的普及,让更多人了解区块链技术。但与此同时,他利用自己的影响力,参与多个加密货币项目的投资与发行,通过 “站台”“喊单” 获利。在 “录音门” 中,他直言 “我站台的项目,我自己都不信”,这种 “一边布道,一边割韭菜” 的行为,让 “布道者” 的身份变得可疑。

类似的例子不在少数。早期布道者往往掌握着信息优势和资金优势,他们既想推动技术发展,又难以抗拒资本的诱惑。当个人利益与信徒的信任发生冲突时,道德的天平很容易倾斜。有人辩解称 “风险自担,愿赌服输”,但作为行业前辈,他们的言论和行为直接影响着无数普通投资者的决策,这种影响力背后,是否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?

更讽刺的是,许多早期布道者在赚到第一桶金后,纷纷离场。他们嘴上说着 “长期持有”,身体却很诚实地套现离场。李笑来在 2021 年清空了大部分加密货币资产,他解释说 “年纪大了,不想再冒险”,但那些听信他 “长期价值投资” 言论的投资者,却还在市场的泥潭中挣扎。

这种 “布道” 与 “收割” 的矛盾,让早期布道者陷入了道德悖论:当理想遇上资本,信仰该如何自处?

知识彩蛋

财富数据:据区块链分析公司 Chainalysis 统计,李笑来在 2011 - 2013 年间累计购入约 10 万个比特币,按 2021 年最高价计算,价值超过 60 亿美元。行业影响:“录音门” 事件后,加密货币行业的 “站台” 行为受到严格监管,中国、美国等多国明确禁止名人为加密货币项目背书。共识案例:2017 年,李笑来参与发行的 EOS 代币,通过 ICO 募资 42 亿美元,成为当时最大的 ICO 项目,但上线后因技术漏洞、中心化争议等问题,价格暴跌 90%。

思考提问

当 “布道者” 与 “获利者” 的身份重叠时,如何界定其行为的道德边界?加密货币市场的 “共识” 是否需要监管介入规范?如果需要,监管的尺度应该如何把握?